在处理父母离异的问题时,关于
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应当首先通过双亲之间协商来议定,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将交由公正无私的法院根据当事双方的现实状况进行裁决。
对于那些尚未达到两周大的婴幼儿,保护其利益应成为首要考量因素,因此通常会由亲生母亲亲自承担起
抚养责任。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但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儿童来说,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取得
抚养权,那么法官将会依照诸多客观因素,如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品质素养、生活环境优劣、父母对待孩子的责任心是否强烈以及亲子关系持续时间等方面,综合进行评判。
若子女已经达到八周岁,那么他们的真实愿望也会得到高度重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