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生产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
犯罪行为,其相应的惩罚措施通常会采取
刑罚的方式,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
罚金。
在此类
犯罪中,我们将行为主体定义为生产商与销售商,他们触犯了国家在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
法规,故意在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
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