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关于
婚外情所引发的
财产纠纷,一般仍然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若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个人的私有财产则无需进行分割,但是涉及到的
夫妻共同财产,则可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辜
当事人权益的基本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决。
同时,如婚外情行为已构成
重婚或与他人
同居的严重情节,也将被视为上述过错行为之一。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