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除了您所耳熟能详的冻结、划扣银行账户余额以及拍卖名下房产车辆等措施之外,对于那些拥有稳定职业的被执行人们,我们的法院同样享有权力,即可以扣留他们每月的收入,仅仅为他们保留基本的生活所需费用,而将剩余的部分每月进行划扣并转交给
债权人,以用于清偿他们的
债务。
然而,这种做法无疑将会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困扰,严重地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院开始执行之前,及时提出执行异议或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指导,欢迎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