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可划分为自主物权以及他主物权两大类别。
换言之,自主物权即为权利主体对其自有财产的独占性享有并使用、取得利益及进行处分的权力。
然而,他主物权则表明,权利主体对非己有之物,依照合约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所获得的占有、使用及获取收益等权力依法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他主物权通常并不包含处分权益在内。
这是因为,唯拥有所有权之人方能合法行使处分权。
此外,他主物权亦无法实现独占享有。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