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确认文书要求如下:
a.若投诉方为
知识产权所有者本身,则需提交
专利证书、
商标注册证、版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
b.如属非知识产权所有者投诉,亦须提交专利证明书、商标注册证明书、版权证明以及该知识产权所有者对投诉方进行投诉授权的公证书(并需附有该知识产权所有者的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仅执行实用新型和
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审查制度,此种情况下,权利稳定性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正当权益,维持平台的正常运营环境,自2010年元月一日起,凡是涉及到适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投诉的案件,都必须同时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
专利权评估报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