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替代监理员签署文件并不能
保证一定会涉及
刑事责任。
若未经监理员授意或授权而擅自在工程中代表监理员签字的,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
安全事故,那么替代监理员签字之人便极有可能面临
刑事指控,并有可能按照相关
刑法法规接受
法律制裁。
然而,倘若已取得监理员明确授意或授权,并且取代其签署相关文件,无论工程现场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代签者皆无需面临任何刑事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经过监理人授权后进行的签字行为表明,其后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风险均应由监理员自行承担,而代为签字者无需对此负责。《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
代理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
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
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