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固定的时间规定呢。
完成评估后,各位
拆迁户们与拆迁单位将展开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共识便可签署相关协议;
若未能达成共同理解,大家则都有权申请政府仲裁。
仲裁结果出来后,若拆迁方决定执行,他们便有权实施强制拆除;
然后便进入强制履行前的听证环节;
最后自然就是实施强拆了。
那么拆迁评估的价值会否对
赔偿金产生重大影响呢?是的,这点是肯定的。
然而,至于究竟获得多少赔偿金,则需要您与拆迁方经过友好的协商来确定,并且在具体实施中,被
征收房屋的价值,必须高于该房产于征收决定公布日期当日的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
对于此类房产的价值,我们的房地产评估团队以严格的标准,根据《
房屋征收评估规程》进行合理评估。
如果您对此次评估结果存在任何疑问,您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对其回复仍然不满意,您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委员会进一步求援。
而关于房屋征收评估规程,它是由我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负责制定和完善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充分通过公开征集意见,使得这套规程能够更好地符合广大民众的利益需求。
当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者签订补偿协议时,应该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条件,用于产权置换房屋的位置大小,搬家费用,暂时居所或周转房租凭费用,停工停产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时间等做出详细规划。《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