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且具有效性的
代书遗嘱应满足如下要求:首先,立嘱人需亲口表述其
遗嘱意愿,由
见证人代为笔录,以表达立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其次,代书
遗属须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目睹,并同意协助见证。
而且,在现场,至少有一位见证人为代书人。
再者,无论是代书人还是见证人均应在遗嘱上面亲笔签章,同时标注出立嘱日期和时间。
最后,遗嘱代书人需具备完全的成年公民资格,禁止
未成年人或者存在智力或精神障碍的人员担任此项职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