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
罪名侵犯了未经授权而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的权益;
其次,从全貌来看,侵占罪的客观行为主要体现为将他人委托或寄托于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者地下埋藏的物品非法占据,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这些属于他人的财产。
第三个要素就是这种行为必须是以非法方式将他人的财物转化成自身所有,而且给予他人明确的拒绝承认和返还的回应或者可能性;
最后,犯罪行为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条件和刑事责任能力,譬如,年满十六岁并具备理解与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即可成为该罪名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