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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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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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五种情形可依法解除合同:1)不可抗力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一方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义务;3)一方长期未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无效;4)一方严重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5)公共事件影响合同执行,需双方协商解约或变更。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法定条件:

首先,当合同所订立的目的无法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得到实现时,该合同将变得毫无意义,应该归于终止;

其次,若双方签署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任何一方都已经明确表达或者采取了行动,证明其不会履行主要义务;

再次,如果某一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上述主要义务,并且经过催促之后仍然未能执行,那么另一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此外,若任何一方出现逾期交付、违反义务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的原有目的无法达成,另外一方同样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最后,如果某个社会公共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而这些事件又直接影响到原有的合同并使之无法正常执行下去,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应该共同协商,协商结果可能涉及合同的变更或者完全解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解除的期限最高法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劳动者辞去现有职位无需征得雇主同意的问题。事实上,劳动者在面对各种状况下的辞职选择时,需在劳动合同解除期限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

1、常规辞职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劳动者在正式递交辞职通知前,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辞职意向,并不期待雇主的批准便可于第31日起结束任期。在此期间,若处于试用期阶段,则只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即可。而雇主在收到员工辞呈之后,有责任结算其薪资并且协助其处理离职相关事宜。

2、另一种情形为快速辞职,即所谓之“急速辞职”。在雇主拖欠员工薪酬或是未足额缴纳社保等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提前以书面行文表明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即可立即离开岗位,无需等到雇主的许可,同时有权索要其未领完的薪酬,经济赔偿金(每满一年工作时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以及要求雇主协助处理后续离职程序等。

3、最后一种情况便是违法辞职。如果某个劳动者在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请求且雇主亦未曾拖欠其薪资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等情况,那么只需凭借辞职申请便可径直离开岗位。

然而,若因此行为给雇主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比如,招募该劳动者所付出的成本)的话,雇主有权要求劳动者对此负责。

二、当劳动者希望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可借助快递或挂号信等方式将书面辞呈送达到用人单位手中,以便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若在上述过程中遭遇雇主拒绝支付薪资或者未履行离职手续等情况时,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下五种情形均可以作为依法解除合同的依据:首先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所设定的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其次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一方以明确的言语或者行动表达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义务的意愿;再次是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主要义务,并且经过合理期限内的催告仍无果;第四种情况则是当一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使得合同所设定的目的无法达到;最后一种情况是,如果发生了涉及公共利益的突发事件,对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了重大影响,此时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进行相应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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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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