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采取间接手段进行人员裁减并对员工岗位作出调动时,雇员可选择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因为岗位变动构成了修改
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
若需进行职位调动,必须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之后方可执行。
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做出这一改变,无疑是
违法的,此时雇员有权提出
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然而,假如用人单位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要求,对雇员调换岗位,且该行动并不带有
侮辱性或惩罚性质,同时也未使相应的劳动待遇有所下降,那么在此情况下,企业单方面更改岗位相较于法律规定来说并不算
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