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后所取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其他所有收益,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而这笔
共同财产应以均分为基本原则进行分配。然而,对于具体该如何实施这种分配方式,需要首先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友好且公平的协商解决,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依法向相关
司法部门提起
诉讼请求,届时,
司法机关将会根据优先照顾未成年子女、尊重与护卫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原则进行判决。此外,倘若乙方在整个婚姻期间都承担着
抚养子女和操持家务的
主要责任,她有权对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然而,考虑到实际情况,这种
补偿金额通常不会过高,其具体数额将视甲方
个人财产状况及其支付能力而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