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旧房屋被尽数拆除,那么宅基地将归属至村集体所有。请注意,农村中的自留山、自留地、以及宅基地均属于农村集体所持有,因此无论是您的住处是否受影响,宅基地终究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而农民仅具有其
使用权与资格权。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市区内的土地则划归为国家所有。至于农村以及城市郊区,除非由法律明确规定归属于国家所有外,其余部分皆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及自留地、自留山亦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在宅基地产生纷争时,我们建议人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首先,农户之间若存在宅基地权属争议,
当事人双方都需尊重历史事实,互相礼让退步,用协商的方式来妥善处理问题。其次,若经努力协商仍未达成共识,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所等监管部门
递交处理申请。再次,如乡镇相关部门抉择不予接纳处置请求,当事人双方有权直接向县级政府或国土管理局提出申请,若符合受案条件,可采用指定受理或者直接受理的方式处理。最后,若对受理机关作出的宅基地权属争议
处理决定感到不满,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通告后的第15日向上级处理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在接到处理决定之后的30日内,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