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明晰区分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这两者之间的关键在于其客观行为以及导致产生危害后果的原因有所区别。
关于玩忽职守罪,它通常体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能妥善履行或错误履行自身的职责义务之中;
而对于工作失误而言,尽管在表现形式上同样会体现出认真的工作态度,但其过失仍然是由于
国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尚待提升,或者工作经验相对匮乏等因素所致。
简言之,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区分在于前者存在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的主观心态,后者则往往是因为业务素质的不足和工作经验的欠缺造成的。
《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