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两份
离婚协议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应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剖析与妥善处置:
首先,若签署离婚协议后尚未完成
离婚登记手续,此时两份离婚协议书均无法产生效力。
对于涉及
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
抚养等关键问题,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
当事人可选择直接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裁定并解决
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等纷争。
其次,若已签订离婚协议且已经顺利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依照离婚登记环节中提交至民政部门的那份离婚协议来处理相关
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