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离职期间的
社保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若员工作于月度15日前选择离职,则本月期间公司无需承担该离职员工的社保费用,同时,此类离职人员在上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用亦将不会被予以扣除。
然而,有关公司仍负有责任义务负担其在当月退出工作岗位员工的社保支出,因此,即便
劳动者在当月经历了辞退手续后离开原有工作单位,原来的工作单位也应该依法为其进行当月的社会保障参保及缴费事宜,并且自次月起停止相关缴费服务。
其次,所有公司乃至企业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每月按时向在职员工缴纳包括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和一种
住房公积金在内的所有福利保障,因此,即使是劳动者在当月选择从公司离去,相应的公司仍然有责任继续为其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障款项。
根据现行中国
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劳动者拥有行使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则需要对此类行为支付一定数额的
经济补偿金作为承担相应损失之代价。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完整的社会保险手续,以及由于社会保险管理机关无法为劳动者恢复先前状态而导致其失去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那么劳动者有权依据上述事实对用人单位提出索赔并要求相应追偿措施的实施。
其中,社保征收机构针对未按规定缴纳或是
拖欠社会保障款项的企业,其可能采取的
强制执行措施主要包括:
首先,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直接向指尖调拨企业的银行账户;
其次,社保征收机构还有权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甚至拍卖企业资产以覆盖所欠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