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招录
公务人员舞弊行为的
刑事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过程中,因徇私舞弊而导致严重后果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惩处。
”此项
罪名为“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专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招收公务员、学生任务时,因个人利益而故意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