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抚养权与
监护权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界限:
1. 监护权相较于抚养权,处于更重要的地位,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权限范围,而抚养权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赋予。
2. 从理论层面分析,监护权被归类为亲属法中的一种身份权。
关于抚养权的问题,现阶段更多地将其视为一种应尽的义务,然而实际上,抚养权亦可被认为是一项权益,并且与人的身份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其产生基础是血缘关系。
3. 持有监护权并不能等同于同时拥有抚养权,相反,只有在对被
监护人具备
抚养能力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获得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