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状况之下,对于由施工行为所导致的人员受伤事故,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应给予对应性的人身损伤补偿待遇,涉及的费用主要包含诸如
医疗费、
误工费以及
护理费等多项内容。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针对地面施工过程、公共场所挖掘坑洞等可能引发损害的情形,已制订了详尽且明确的
民事责任标准。
例如,若相关单位未能在道路两侧或通道位置、维护及安装地下设施过程中设立显眼的警示标志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从而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其必须依据法定义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
人损害;
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