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您咨询的
离婚协议遗失是否可进行补办的问题,我在此向您明确答复:
是可以的。
若您丢失了离婚协议,只需带上您的
离婚证书和有效的
身份证件或者户籍证明材料,前往当地
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相关
离婚档案资料即可。
在经过工作人员协助后,他们将会为您调出档案资料,然后依据您本人的申请,将之前
办理离婚登记时上交至民政部门的那份离婚协议书重新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至此便可完成补办手续。
接下来让我们来聊聊如何书写一份规范且有效的离婚协议书。
其中应当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描绘出双方的基础
个人信息,例如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及家宅住址,还有
结婚证编号等关键数据。
2)表达
双方离婚意愿的真诚表述。
3)关于
子女抚养权及其
抚养费的承担方式的细致说明。
4)对
共同财产的划分,包括室内居住空间、家具设备、存款、债权等各类资产的分配原则。
5)阐述
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方式。
6)由双方签字确认。《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