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明确,用人企业在雇佣员工后却并未与其签署
劳动合同时,这实际上构成了
违法行为,将会面临相应的
法律制裁和
追责。
其次,国家的《
劳动合同法》针对用人单位在
雇佣关系中与
劳动者签署合同的事宜,有详细且具体的
法规条文进行约束。
同样,这部法律中的第八十二条也明确地规定了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在雇佣周期内与员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详细描述如下:
企业自雇佣员工之日起开始,若是在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必须按照月度方式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
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自法定应该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此时用人单位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