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婚姻中出现了一方吸食毒品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可以申请进行离婚
诉讼程序的。
然而在这类情况下,若涉及到复杂监管、教育改造和改变态度等问题却仍然无法收到显著成效,并且经过法院尝试各种方式进行的调解后仍不见改善的话,那么法院将会作出
离婚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当涉及到存在吸食冰毒行为且屡教不改的情况时,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这一法定离婚情形,因此,经过法院考虑并认为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的话,应当遵照设定的法律程序予以批准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