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婚前购置房屋并进行
按揭贷款,
离婚之后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
首先,如果在婚礼前,一方以其
个人财产进行房屋购买并且开展了按揭贷款业务,无论是在婚礼前还是在婚后办理了只有一方为所有权人的房地
产证明文件,并且在婚后是由该方单独
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那么这所房子将被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对方在离婚时并不享有任何分割权益。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在婚礼前就已经用共有资金购买了房产并进行了按揭贷款,且在婚后他们之间选择共同偿还每个月的房贷,那么这些财产将按照
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进行归属,但除非提供过硬的
证据,否则这些财产在
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进行自由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