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核心要素应当包含以下几方面:
首先,明确指出并明确表达出双发在法律层面上对于结束婚姻关系这一事实所达成的共识;
其次,根据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
抚养方的确定以及其对
子女抚养费用支付的具体数额和付款形式;
接下来便是
财产分割细节的详细约定。
夫妇之间在自愿和平等基础之上启动
离婚程序时,必须签署正式的书面离婚协议,同时亲自向婚姻注册机构
递交离婚申请。
离婚协议,是一份建立在夫妻间情感分离且双方均心甘情愿的前提下,就如何
解除婚姻关系这一重大问题而制定,并且得到了
婚姻登记部门或法院的权威认可与确认的书面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