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
刑法体系中并未明文规定“损害他人财产罪”这一
犯罪类型,仅对
故意损毁财物罪以及
破坏生产经营罪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无特定目的情况下,故意损毁一般用途的公共或私人财物,将被认定为故意损毁财物罪;
而当
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对诸如机器设备、耕畜等用于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实施毁坏时,则会被判定为破坏生产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