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捕与
批捕构成了显著的差异,诚然,二者之间不仅存在着区别,其差距也颇为巨大。
在报捕环节中,公安机关将会对全案进行总结分析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请求
批准逮捕事宜。
在这个阶段,相对于
当事人而言,是否最终能获得
逮捕许可仍然处于尚未明朗的状态。
然而,当检察机关内部对案件经过细致审阅,确认案件真实性、确凿程度以及合规性均符合法律适用的逮捕标准之后,便可做出相应的批捕决定。
这时,关于案件的发展态势已经是确定无疑的,即经批准逮捕的当事人必将面临逮捕后果。《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
案卷材料、
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