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检察机关决定提起
抗诉,则须依法向被告告知相关事宜。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之后,应当同时将抗诉书副本送达至各
诉讼参与人手中,意味着检察院在抗诉过程中必须通知被告人。
如果在被告人上诉但
公诉人(即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情况下,上级法院仅会对被告人提出的上诉一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
二审人
民法院对不服第
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
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
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
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
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