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光伏电站征收时,首要事项须明确究竟是针对何种类型的资产实施的征用,即围绕着征收的标的是房屋抑或是土地。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清楚了解到,针对房屋和土地的征用所遵守的法律
法规存在显著差异,并由此衍生出截然不同的补偿方式。根据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征用所实行的法规,我们可以援引《土地管理法》作为相应的规范依据,而地方政府部门亦会据此作出具体的补偿方案。在补偿标准的设定过程中,我们应遵循“不降低原地居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当前生活得到改善,长期生活有所保障”这一基本原则。此外,还需全面考虑被征用房屋的建筑结构、建设年代、地理位置及其实际用途等因素。最后,法规还要求我们整合政府部门供应的居住安置设施,以区分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计算方法。例如,按照
房屋产权置换的模式进行补偿,应当给予合理且足够的面积,加上装修费用以及搬迁费用的补贴,以及过渡期费用;若是选择用地重建,则应当提供新建房屋所需的再建成本,=还有装修费用、搬迁费用的补贴,以及过渡期费用;若是采用纯粹的货币补偿,则需要根据临近城镇房价的平均水平来确定
补偿金额。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若对土地进行征收,其补偿应当按照受损土地的原始用途进行。具体来说,这种补偿可以包括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设施和农作物的
赔偿费。至于对于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的计算,同样应当根据
征地之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土地量进行。若需征收其它土地,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额度标准,可参考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有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规定,予以具体实施。《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