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已履行完毕注销程序,双方
当事人的劳动
法律关系因此自动终止,无需再进行
解除劳动关系之特意程序。
对于公司在完成劳动合章终止之后的事项处理方面,需遵循以下规范:
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原
劳动关系中的员工处理好人事档案及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事宜。
同时,作为原用人单位,还应参照相关
法规支付给原雇员相应的
经济赔偿费。
按照该法规规定,应按照每名员工在本企业之中实际服务年限来确定其应获得的经济赔偿数额。
具体的标淮为:
若该员工的从业年限在一年以上六个月以内,则应按一整年来计算;
而如未满勤满一年者,仅需支付其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