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获得了建筑行业的工商
营业执照之后,第二步就是向所在地的区县建筑业行政管理机构
递交全面完整的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完整副本,区县建筑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在认真核实和评估之后,将审核通过的结果上报到市建设管理处施工科(也叫作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站)。
接下来,施工科的工作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交的所有资质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并且通过政务公开栏或其他适当途径对外公布。
然后就是等待公示期结束,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投诉或者质疑,那么建设管理处就会正式批准您的资质,并立即向省建设厅报送备案,同时快速打印出相应级别的资质证书。《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
承包人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
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