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之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并旨在规范化评标行为,确保招
投标工作各项环节得以妥善处理,维护各相关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此发布本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评标活动,
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
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四条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第六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