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婚阶段单独所有的房地产若并无
抵押贷款,在婚后增列配偶姓名,这便是合法合规的行为。只需携带各自的
身份证件以及
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
不动产权登记机构进行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便可实现。经过人名增补后的房地产权益将自然转变为夫妻共享的财富,而不再是起初由单独一人拥有的婚前个人财产。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婚前的房地产存在贷款纪录,那么欲添加配偶姓名前必须先征求银行方面的同意,否则便无法实施该姓名增补行为;亦或是将该房地产所涉及的所有抵押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之后,方可实现后面的人名增补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