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并不总是相等的。
2.在执行工程总
承包招标时,会对工程实施暂时性的估算价值,这在招标公告通常都会有所体现;
然而,最终的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将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予以明确界定。
3.首先要理解的是,所谓中标价即是
投标人在
递交投标书后被宣布为中标单位时的报价数额;
反之,合同价则指的是在投标人中标之后,与买方通过协商并最终
签署合同确立的价格条文。
4.关于中标方所提交的标书应具备以下至少任意一种条件:
(1)能够最充分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类评估标准;
(2)可以实现招标项目的客观要求,且通过评审的其投标价格排在最低位置,但需排除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