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建筑工程成功中标之后,
招标方与中标方均应在颁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议。
首先,一直以来,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系列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例如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相关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务必都要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情形,它们直接关系到社会
公共利益以及公众安全性;
(2)工程建设项目运用了全额或部分国有资金投入或者国家
出资,不言而喻属于国家重点扶持范围内的项目;
(3)工程建设项目动用到了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的贷款、援助资金。
其次,对于胜出的中标者,他们的投标应契合如下至多一种条件:
(1)尽可能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所罗列的各项综述性评价标准;
(2)投标人所
递交的投标方案能够严格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同时他们的投标价格应是所有竞标人中最低的,但若该投标价格严重偏离成本的话则排除在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