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
签署合同的
工程款项未能及时获得,
承包方有权向发包人发出付款督促通知,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
倘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除非依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进行折价或拍卖处置之外,承包方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项目以适当方式作价处理;
同时,
承包人亦可选择向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对该工程依法进行拍卖转移所有权,以确保工程价款得以优先受偿。
虽然缺乏
合同签订并非拒绝支付工程款项的合理抗辩理由。《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