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申请退还的。
众所周知,保证金具有
担保的属性,其所承担的
保证责任是以
主合同为基础的。
在主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义务得以全面履行之后,
担保期限内的
担保责任便可相应地得到解除,此时,所缴纳的保证金也应予以全额退还。
在此背景下,
合同保证金一般会在双方均严格按照合同所需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方可进行退还操作。《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
中标人应当依照
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
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
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