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所欠下的
债务,其父母并无法律规定的义务代为偿还。
当然,如果父母在合法的程序中,
继承了子女的财产与权益,则一并分享了子女的债务负担,此时便有责任承担偿还款项的义务。
而在继承过程中,应当优先偿还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付的
税费以及债务,但对于偿付的总额度即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准。
超出此价值的部分,若
继承人自愿提供还款,则不在限制范围内;
倘若继承人选择
放弃继承权,那么对于被继承人应交纳的税费及债务,可以无需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
法定继承又有
遗嘱继承、遗赠的,由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
遗嘱继承人和
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