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关注该企业发行债券的主要意图,即其是否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或者用来填补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财务缺口。
其次,如果所发行债券的利率较低,那么这将属于一种利多因素;
而若其利率超过了银行
放款利率,那么它便有可能承担着一定的压力和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条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财产的
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
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
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
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