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面临无法负担银行
债务情况时,公司所应采取的处置措施,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需要通过诉诸法律途径或是
仲裁机制,敦促公司履行其偿还债务的义务;
若在这一过程中发现公司仍然无力偿付,便可以向相应的司法机构提请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
另外,若是一人持有所有
股权并负责经营的有限公司,且其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相互混杂不清,这种情况下,该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为公司所承担的
债务承担起连带的法律责任。
当公司无力支付即将到期的债务,同时其现有资产已无法充分覆盖所有债务,亦或是实际清偿能力显著不足时,此种状况便符合了向法院
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