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与司法
赔偿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区别与关联性。
首先,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引发的对公民、
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者
财产权的侵犯行为所导致的,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并且进行法定赔偿。
其次,司法赔偿则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以及看守、监狱管理权等职权过程中,由于其
违法行为而对无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了损害。
最后,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相关的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主要是针对我国的受害者提供的赔偿机制,其中司法赔偿主要是针对在案件中遭受伤害的相关
当事人提供的赔偿,而国家赔偿则是指由国家办公人员对相关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旨在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此类事件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