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子女具有
抚养能力却未尽到
赡养双亲之责,那么在进行
遗产分割之际,该等子女理当受到相应的惩罚,即被剥夺部分甚至全部
财产继承权。因此,那些不能诚实守信地承担起赡养父母责任的人,面临着
继承遗产的可能性逐渐降低的潜在风险。每一位拥有经济承受能力的成年子女,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未婚或是已婚,皆应有义务在父母步入老年时期后,依法全力以赴地承担这份责任,直到他们过世为止。一旦子女没有遵守
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经济上陷入困境的父母,便享有向未能尽责的子女索要
赡养费用的法定权力。对于那些拒不成诺的人,可以采取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情节严重者
犯罪既遂的,须依法追究其民事和
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