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已经步入寿命终结,并且正在领取
养老金的
退休员工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
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与已经依法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
退休金的人员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纯粹的
劳务关系,双方所签订的也是关于劳务方面的合同契约。
假如因为
公司解散的原因导致
劳动合同的终止,那么我们应该按照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来向他们支付相应的
补偿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
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