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雇主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员工薪酬时,存在遭受惩处的风险并非必然,但必须注意的是,若
工资最终能在接到相关指令后获得及时支付,则通常不会面临实质性的惩罚。
然而,若工资未能按要求的期限支付,那么将可能面临相应的惩处。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需承担起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所涉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的义务。
此外,倘若有人通过转移资产、藏匿踪迹等手段逃避支付员工应有的
劳动报酬,或具备支付这笔款项的实际能力却恶意拖延、故意拒绝履行付款责任,且
数额巨大,并已经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勒令支付后仍无悔改之意,便可能
触犯法律,情节较轻者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严厉
刑罚,同时还要接受
罚金的
处罚;
若情况更为严重,导致了恶劣影响,可能还会被判处超过三年刑期甚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额外处罚。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是由企业直接实施了此类
犯罪行为,那么就不能仅仅向其追究罚金的责任,而应该让其负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同样的
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