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乃当
犯罪行径酿成之后所应承受之法律责任。此等法律责任大致分为
主刑与
附加刑两大类。
民事责任则被简称为民事法律责任,即在民事活动领域内,任何民事主体若实施了
民事违法行为,那么依照
民法制定的相关规定,他们将会面临对自身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表现为基于法律特殊规定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