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
汽车保险合同条款规定,车灯、天窗以及独立安装的车内外后视镜的玻璃部件均列为保险责任的除外范畴之内。因此,若仅为车灯单一部位遭受损害,那么在
车损险项下是无法获得
赔偿的。
然而,倘若在车灯受损的同时,车辆还存在其他部位的损伤,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之所以对车灯、后视镜等独立玻璃部件实行免责处理,主要目的在于防范部分维修企业可能出现的
欺诈行为,即通过更换下受损的车灯或后视镜并将其安装至同型号的其他车辆上,从而达到骗取保险
赔偿金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
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