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盗窃或欺骗的手段获取
虚假货币亦可被认定为
抢劫罪名。抢劫罪行乃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核心意图,选择在他人毫无防备之时,公开实施夺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
违法犯罪行为。尽管所抢夺的目标是虚构之物,如假钞等,然而按照
法律定义,这些虚假货币仍被视作
财产权益的象征,只要其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便足以构成抢劫罪行。正因如此,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即使是违法手段获取的假钞,同样可以定性为抢劫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