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最有利行动方案,即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投诉请求。
(2)假如前项方案无法解决问题,可考虑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帮助。
(3)在开始采取步骤之前,首要任务是确保自己确实与该公司存在
雇佣关系这一事实的明确无误性,您可以参考
工资单、考勤记录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等关键
证据。
(4)一旦确定的确存在
劳动关系以后,便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的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有关
拖欠工资的争议事项,并试图寻求合理解决途径,例如,要求公司及时补发所欠工资。
(5)倘若经过协商仍然未能妥善处理
欠薪纠纷,建议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劳动局或直接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6)若拖欠工资的金额较大,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您可以考虑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使所
拖欠的工资得以合法收回。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
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