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故意伤害后逃离现场的问题,其
刑责应依据所引起的实际损害程度以及
犯罪行为本身性质进行明确和
量刑处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条款,凡了解自己的行为将引发危害社会的不良后果并希望或放任此类状况发生从而构成
犯罪者,皆为
故意犯罪者。对于此类故意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故意杀人的最轻
处罚也应为三年
有期徒刑。在所有这类案件中,
犯罪情节和所引起的后果显然是极其轻微的。故意杀人罪情节优劣的判断,主要需要根据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
行凶工具、犯罪后果、社会公众看法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全面考虑。对于触犯该罪的罪犯,应处以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情节极为恶劣,则应对罪犯
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例如,出于贪婪、强奸、报复正当行为、
销毁证据、嫁祸他人、使用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鄙动机实施杀人行为;采用烈火焚烧、长时间冷冻饥饿、逐渐肢解等极度残忍手段进行杀人;针对特定对象(如与
受害人朝夕相伴的亲属,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而进行的杀人,以致于给社会带来极大震撼,带来恶劣的影响;诸如多名受害
人死亡、致使受害人
家属精神失常这类严重后果的杀人事件;以及民怨极大,犯罪人杀悖满盈,公众对此强烈要求严肃处置的故意杀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