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在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
批准逮捕之后,人民检察院还需进一步审查是否有继续
羁押之必要。这也就是说,自
逮捕令下达之日起,检察官们应在特定的期限内对
逮捕必要性进行深入评估。
然而,此条款并未详细规定自逮捕令发出至相应审查结束的具体期限,仅指出检察机关应有义务在十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给
当事人及其
家属。因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我们无法直接回答“
刑事拘留多久后逮捕令才会下达”这个问题,因为这主要取决于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
然而,一旦逮捕令正式生效,检察机关通常会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必要的审查与处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